艺术文化学院党总支

来源: 时间:2019-12-02

    艺术文化学院党总支前身为艺术文化系党总支,是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始建于20029月,2008年正式更名。

    党总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文艺方针、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规定和决议。结合实际抓好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负责党总支的制度建设工作,落实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召开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本院(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抓好党支部建设,根据授权做好新党员的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总支负责人以总支委员会代表的身份参加艺术文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与院行政负责人共同讨论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检查校党委决议、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情况,把保证监督作用贯穿到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学生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素质拓展工作;对学生的奖励、惩处提出建议;与行政领导共同负责二级学院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并具体实施;做好本院党务干事、团委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和管理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协助党委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知识分子工作。